今天突然去想到關於「傑尼斯 給薪制度」雖然之前也許有整理過,但會忘! 所以再做整理一下!


根據部分媒體報導,傑尼斯事務所對於年薪1億日圓以上的藝人,會將藝人的薪水拿去做其它運用,並且支 付  5%的豐厚利息給藝人。雖然藝人沒辦法一次拿到高額的薪水,但是薪水會漸漸增加,最後能拿到比當初更高的  薪水。據說現在適用這個福利制度的偶像組合,只有嵐、東京小子、KinKic Kids、關8、山下智久。
 從稅金方面來看,這樣的製度對事務所來說也會是個很大的負擔。但是根據Johnny喜多川社長的考量,藝人要  是一次就拿高額薪水的話,會試圖獨立或是變得無法專注於工作,因此用附帶豐厚利息的分期付款方式來支付薪  水"(藝能經紀公司業者)
 聲勢如日中天的嵐的"低薪",背後其實有著這樣的策劃。藝人們儘管在現階段大受歡迎,但是未來卻毫無保障, 這樣的福利制度對他們來說很有吸引力,不會讓他們吃虧。事務所方面也可以不用煩惱藝人企圖獨立或是無心工作,這個制度可以說對雙方都有好處吧。
但是,據說只有SMAP的成員可以領數億的年薪,收入最高的隊長中居正廣的年薪有6~7億日圓。為什麼只有他們不適用福利制度呢?
"SMAP的薪水,是由栽培他們的經紀人I女史來管理。成員們的薪水都是從I女史的公司匯出的。這是連Johnny社長都無法干涉的體制。也因為這樣的特例, SMAP至今仍不時傳出獨立及移籍的傳聞"(前述業者)
在傑尼斯帝國之中,似乎也只有SMAP才能受到特別對。


 嗯! 這個是不是有點像幫你存「退休金」呀! 就像台灣的公務人員那樣,退休後還有18%可以領!

這些都是之前政府幫你存的! 但台灣不爽的事~ 那是從人民的納稅錢給的,而他們的退休金是自己賺的不同!

但不管怎樣 最大受益是傑尼斯,但是也不會虧待你到,意思就是做越久領越多! 

如果真不滿這樣的體制給薪,真的大可離開,但是離開就甚麼都沒了! 原來如此!

這樣也好~ 會累 但是至少他是給你一輩子的保障! 就算smap不是這樣的體制給薪,

但是smap也沒人喊要退出呀! 還是乖乖的願意做!

轉貼於此 http://tieba.baidu.com/p/212544454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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